市城乡规划局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广告由晋善晋美广告公司设置,内容为佳境珑原售楼广告。市城乡规划局查实后已对晋善晋美广告公司及山西佳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拆除通知,责令拆除。目前,经督促,该公司已自行拆除。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