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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小区万厦苑2单元一层住户占用公共用地经营宠物店扰民的办理回复情况
2017-11-08 11:41

小店区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太原市同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核实,该宠物店位于长风小区万厦苑2单元一层门面房,宠物店是其中的一家,左边是车库出口,右边是一家洗车行,该宠物店向马路上延伸出一个围栏,里面摆放着几个狗笼子,属于万厦苑小区临街商铺,该商铺属于有正规手续的临街商业用房,不存在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的情况。

接到网民的反映后,小店区相关单位已责成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随后物业公司到宠物店与店主进行沟通,店主就网民提出的诉求,表示理解与配合,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卫生干净,调整经营时间,做到文明经营,和谐邻里关系。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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