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耙儿沟村拆迁安置及未发放过渡费的办理回复情况
2017-11-21 18:30

杏花岭区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2009年我市修建府东街东延工程时,占用耙儿沟村部分土地,由本村承担回迁安置。耙儿沟村回迁小区一期安置房已建成4年多,由于规划变更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审批繁琐,至今才完成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电力配套正在验收中,预计年底完成耙儿沟村回迁小区一期的安置工作。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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