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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泡厂小区供暖不达标的办理回复情况
2018-03-22 10:16

市城乡管委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灯泡厂小区位于小店区太原南站东侧,北营北路路东,为市热力公司第三供热分公司2016年扩网用户,属于3310#热力站供热用户。3310#热力站位于太原南站东侧灯泡厂院内,站内为暖气片系统,供热面积17369.91㎡,该站负责供热的用户为灯泡厂小区。3701#热力站于2017年10月28日提前试供热,正常进入供热运行阶段。自供热开始该热力站设备运行正常,供热参数稳定。

接到反映后,市热力公司第一时间入户检测,实测温度在15℃。经查,室温偏低的原因是该小区为老旧建筑,围护结构散热量大,庭院网老化缺乏保养维护。市热力公司已尽力提升热力站供热温度及流量来改善供热效果,尽量满足用户的供热需求。经回访,该用户室温已达17~18℃。今后,市城乡管委将督促市热力公司继续关注该站供热情况,加大入户测温及回访次数,尽力做好供热工作。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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