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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管委答复市一建集团沙河桥北岸宿舍水费”事宜不准确的办理回复情况
2018-06-11 18:00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市城乡管委再次答复,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太原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管委关于对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城市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并立户注册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自备水源的居民家庭住户,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用水管理办法,即一户家庭在户外住宅公共部分集中统一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供水企业直接查表,按户计量收费。”您反映的小区所有居民家中的计量水表为小区物业为方便抄表收费自行安装的内部水表,而非供水集团统一安装的贸易结算水表,并且没有出户安装在楼梯间或地下室;您在供水集团的建户名是“市建一公司”为总表户,供水集团从未向该小区居民直接抄表和收费。

如果您就此问题还存在疑问,可随时咨询供水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3094444,或关注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留言。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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