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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反映无法办理离职封存相关业务的办理回复情况
2018-10-25 08:50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记载,您原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中心业务资料显示,该单位2016年12月23日为552人办理了账户封存;单位于2017年5月5日将您的账户转移至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7月11日将封存原因变更为离职封存。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互联网渠道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两年,未重新就业,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持有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以通过个人网厅和手机APP进行自助办理。”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为您变更封存原因为离职封存。按照现行政策和您的账户情况,因账户离职封存未满两年,不符合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将调整一系列的提取政策,包括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将调整为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按照您的个人情况,可以使用手机公积金APP软件在外地自助完成提取业务。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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