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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乱作为恐影响政府形象【已办理】

留言人:王**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办理完毕,现回复如下: 关于杏花岭区桃园二巷杏林四条交叉口摊贩噪音扰民问题,经了解,该处为占道经营疏导区试点,根据相关规定,商贩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公共交通的情况下可在疏导区开展经营活动。工作人员已督促商贩调低喇叭音量,同时撤除吊炉烧烤设备,停止该品类经营。 关于1号楼5单元103室预开商铺问题,经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该处尚未开设小饭店。下一步,杏花岭区将持续关注,为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友留言
书记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了解我们遇到的困惑。 诉求:尽快取缔在杏花岭区桃园二巷杏林四条东南角摆摊设点叫卖行为,以及阻止该商贩租用此地点1号楼5单元103室打掩护欲开小饭店(烧烤、流汁宽粉等有油烟、噪音、卫生、灯光污染)的违法行为。 简要经过及主要问题:2025年4月2日因小区内突然出现摆摊设点叫卖“流汁宽粉”影响我们正常生活休息,我们连日来连续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直至今日发此稿时仍未解决,反而又有叫卖“烤肠”的加入该位置,因无人管理,又租住1号楼5单元103室(原快递站刚搬走)扩大经营,后摆出小桌椅招揽食客吃烧烤卖酒水,非法经营至深夜。我们不敢直接面对他们,多次向12345、110举报求助(之后是每天给12345反映12345、110均有记录)均未处理。 说有损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依据:列举我每日举报12345后杏花岭区答复:一是辖区内老旧小区一层多数为业主自己出租改成商铺使用,此情况属于历史问题。二是依据《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关于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实施分区管理;杏林四条属于疏导区,且商户是在便道经营没有店外经营。(我回复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并指出依据的《民典法》相关章节,并强调不管什么规定,制定单位一定不不可能会损害群众利益,执法机械。且上行法和下行法、地方法规定相关司法解释是高中课程,请慎重引用)。三是现场发现白天没有没有营业现象,已督促商家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建议另寻其他地址。四是按照文件精神,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及分析,认为杏林四条部分区域未占用城市主干道,设置疏导区对交通影响较小,要求其经营时不得用桌子小板凳占用盲道。 至今每日5月28日向12345投诉,但每次回答都五花八门。谁都有亲戚和朋友,利用权力帮忙照顾情有可原,但侵占别人的利益去帮忙不可取,希望个别执法人员换位思考。请核实12345有我录音。 我的理由:1.4月2日开始的叫卖行为怎么是“历史遗留问题”。 2.执法人员涉嫌不作为、乱作为。使用依据文件规定不当,损害居民业主正当权利是依据《民法典》相关条目。本人亲眼看到和询问保洁人员,该商贩与执法人员是好朋友,是专门让摊主来他的管辖地摆摊经营的并多次通风报信。 3.多次反映同一问题,答复冷漠可笑,期间收走占道推车,但很快又归还了摊主,欺上瞒下恐有失政府形象。
留言人:王**
(责编:侯敬方)